连云港侦破部督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2名嫌疑人落网

大量转卖公民信息 虚假注册刷单牟利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2-28浏览次数:2382

    2月20日,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,公安部督办的“9·22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成功告破,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,缴获公民信息300余万条。在案件研判和侦办过程中,专案组还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料,在“滴滴出行”平台进行刷单套现诈骗,以及在中国银联等网站批量注册成为用户,非法获取银联红包用于网络购物、返现。

  300余万条公民信息被转卖

  2016年6月,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案件查处大队在工作中发现,该市网民刘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信息,且涉案数量巨大。经深度研判、循线追踪,警方逐步查明一个覆盖20多个省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,涉案人员200余名。

  案情重大、犯罪手法新颖,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迅速对此案展开侦办。案情逐级上报后,公安部将该案明确为“9·22”部督挂牌案件。

  2016年10月12日,专案组组织开展统一收网行动,抽调40余名精干警力,分赴福建、湖北、浙江、山西、辽宁等地同步开展抓捕工作。

  行动中,警方抓获包括团伙一级代理商和二级、三级分销商以及购买使用者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2名,扣押涉案银行卡70余张、作案计算机20余台、作案手机20余部,缴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万条。

  针对该案错综复杂、涉案人员较多等情况,专案组周密部署,分10个审查小组,用近一个月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曹某、王某等人通过网上购买户籍资料、车辆信息等3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,向下线人员销售公民个人信息千万余次,非法获利数百万元。

公民信息被用来虚假注册骗取补贴

  这些公民个人信息被转卖、销售后,不法分子将其用来虚假注册骗取补贴。

  其中,犯罪嫌疑人吕某利用非法购买的驾驶员、车辆信息实施诈骗,注册“滴滴出行”软件,套取滴滴公司补贴100余万元;犯罪嫌疑人林某利用非法购买的驾驶员、车辆信息,代不具备网约车车主资质的人进行虚假注册,非法牟利300余万元。这是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衍生出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手法。

  2016年2月至8月,此案中的其他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姓名、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号码等信息,在中国银联等网站批量注册成为用户,非法获取网站奖励的银联红包,后将银联红包用于京东商城、国美黄金等平台购物、返现,非法所得累计20余万元。此外,犯罪嫌疑人还将买来的公民信息用于网站推广,帮糯米、美团等平台商户刷单,从中牟利。

  目前,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对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,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、诈骗罪审查起诉。全国其他地方的涉案嫌疑人由归属地公安机关实施抓捕。

虚假注册会引发系列安全隐患

  据网安支队案件查处大队大队长李东泽介绍,本案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购买大量的驾驶员信息,用来注册“滴滴出行”司机端,并通过软件进行批量注册。同时,犯罪嫌疑人还运用非法软件修改GPS位置信息、模拟行程,发布虚假行程,以此刷单套现,并骗取“首单奖励”等补贴。

  滴滴方面表示,平台司机注册需经过严格的三证验真和背景筛查,剔除可能威胁乘客安全的人员进入平台,但是犯罪分子通过违法行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证件资料钻了空子。据了解,从网约车业务开始后,包括“滴滴出行”在内的网约车平台就一直遭遇刷单作弊的挑战。平台方除了对可能存在刷单的账号进行监管直至封号之外,其他监管、惩罚性手段较匮乏。

  据李东泽介绍,有偿代替无资质人员进行注册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安全隐患,包括刑事犯罪、交通违法的追责问题。而刷单套现补贴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,该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。根据刑法以及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;数额较小的,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。